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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准备

坏账损失准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07:31:24 已帮助18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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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一般资产是借方表示资产的增加,贷方表示资产的减少。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它属于资产,但是是资产的减项,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账款借方余额-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3、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贷:坏账准备这个分录表示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同时增加。资产减少,损失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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