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入市人才中心;审核入户应提交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户口托管协议;应届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入户应提交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入户;往届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进杭人员入户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入户审批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凭市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凭市人才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书》、市公安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和《人员进杭入户审批表》、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等入户应提交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