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是: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