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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与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

关于城镇与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9 19:36:37 已帮助22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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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云南省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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