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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的条件

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的条件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2-29 16:31:34 已帮助33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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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破产管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地域管辖: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


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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