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往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通常认为,对执行人员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因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恰当。
综上所述,很多民事诉讼被告败诉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这让原告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刑法里面,有专门的拒绝履行裁判文书罪这个罪名。构成本罪的,法院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十分严重,量刑可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个罪名的设立无疑对老赖是一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