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
身份证;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
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
赡养、债权、
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
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