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刘光斌) 日前,由淄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主办的“淄博市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活动”正式启动,从7月下旬开始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乱
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 三项整治活动直指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具体整治内容为: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随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重点整治机动车停车泊位外乱停车、非机动车随意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交通秩序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也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指标。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专项整治,也是淄博争创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23日的启动仪式上,全市近万名交通志愿者在全市52个认管的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劝导。据了解,按照要求,每个文明单位将在工作日每天安排4名以上文明交通志愿者统一佩戴绶带,手持文明引导旗和点赞牌等标识,在挂包路口协助交警、协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同时接受市民的监督。 此次整治在全市设了20个文明停车示范路段,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调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或规划停车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管理。对三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交警部门将展开大范围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