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事故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达。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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