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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贩卖淫秽物品

公开审理贩卖淫秽物品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3-03 21:40:25 已帮助221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贩卖淫秽物品罪特征是什么

  

定义特征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义: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

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淫秽物品。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为选择性罪名。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实施上述多数行为,如在制作后进行传播的,也只认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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