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派出所进行口供采集时并不会留下案底记录,然而,若涉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被发现确实有犯罪事实且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那么相关的口供记录将被纳入档案保存以备查阅。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轻微的治安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案底记录。
对于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在接到传唤通知后应尽快展开询问和查证工作,而询问查证的总时长不应超过八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