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签字或在事态发生后一方予以追认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以个人身份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责任。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首要步骤是应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是财产已分别归属于各人所有的情况下,需经由双方协商进行清偿;
如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