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是可以预设具体金额的,同时,也可以将其表述为逾期利息。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以固定金额方式支付的违约金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禁止。
基于民法的自愿原则,这种支付方式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受到任何约束。
2. 在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数目,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明显地偏离公正。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