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我们并不应该为那些拥有足够资金雇佣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
然而,对于其他情况,例如经济状况较差且无法聘请律师的人员,我们理所当然地应当为他们提供指定辩护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是否能够获得指定辩护的关键在于个人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设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是否处于无经济来源等特殊境况之中。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