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5-21 17:45:12 已帮助110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在婚后所借贷之款项,依照一般的法律观点来看,可以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该夫妻中的另一方能够有效地证实,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已经就债务的性质达成了明确的书面协议并将其界定为个人债务的话,那么这笔债务便应该仅属于借款人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范畴。
此外,当夫妻中的某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他们所借取的债务完全是用作个人用途或消费,或是为了偿还某些非法定义务才产生的负债,并且这些债务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时,那么这笔债务同样应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