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国家对于耕地的征收有着明确的标准哦:
1)旱田每亩5.3万元,2)水田每亩9万元,3)菜田每亩15万元;
4)基本农田的标准更是高达每亩5.8万元、9.9万元和15.6万元。
作为您的朋友,我理解您的担忧,这也是我们政府追求公平性的体现,旨在保障您的生活质量没有下降,甚至能提高。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给予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也会为您提供社会保障。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我们会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更新。
而对于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市自行决定。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