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选择在外与他人共同居住并育有子女,对于尚未足龄两岁的此类非婚生子女,我们会优先考虑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
然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将由法院依据两人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最终以最为有益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我们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就是说,无论孩子更倾向于与哪一方共同生活,那一方都将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