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人身伤害的侵权案件中,侵权责任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
其次是向受害人表示诚挚的歉意;
最后则是对受害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时,侵权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需赔偿受害者因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同时,对于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也应予以赔偿。
若受害人因此次侵权行为而致残,侵权方还须赔偿其辅助器具费并支付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