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遇到雇主拖欠他们薪资的情况下,他们有权选择前往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域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抵达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维权。
他们可以通过提出申诉的方式,请求仲裁庭裁决用人单位立即全额支付所欠付的工资款项,同时还能要求单位对因此给他们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他们同样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由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