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的准则如下所示:
首先,如因某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若由于两个或多个当事方的过失共同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则需根据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其过失的严重性,来分别判定他们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抑或是次要责任;
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都没有明显的过失,且这起事故被认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那么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