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违法行为当事人已遭受相关行政部门颁布的行政惩罚,那么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必然地被人民法院视为已触犯刑法。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明文规定,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而受到了行政处罚,若其违法行为构成了犯罪,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行政处罚来替代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