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申请专利,请务必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请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的十八个月内,会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将立即予以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期起的三年内,只要通过了实质性的审核,无论申请时间早晚,都会得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依据我国现行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