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则可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案件:
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且社会危害性极小,无法被视为刑事犯罪;
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获得特赦令使其免受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本应由受害人提起诉讼但却未进行或诉讼被撤回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