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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19 16:55:23 已帮助14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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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约之后,您将享有如下补偿权益:
若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之补偿条件,用人单位需依据您在本单位的服务期限,每满一年向您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若您在该单位已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可视为一年,按一个月薪资计算;
如您在该单位服务未满六个月,那么将以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将承担双倍于上述标准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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