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面临的情况为工程款项问题,尽管缺乏书面合同及借据,仍可依法进行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向法院提交申诉。
然而,为了确保您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您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据以证实欠款的存在。
例如,您可以搜集例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陈述等相关证据。
在此之前,建议您先行收集并整理好这些证据,然后再前往法院进行正式的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