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人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却无法支付相应的财产赔偿时,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法院可以在行为人具备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程序。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害方因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实际的物质损害,那么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他们享有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请求的权利。
此外,如果受害者已经不幸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也同样拥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打伤人产生的医疗费由打人者赔,第三人也有过错的,可以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