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子女一般无法享有对父母共同财产的分配权利,除非存在特殊约定。
这是由于法律明确规定,在父母离婚过程中分割财产时,应该首先遵循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来处理;
如果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交由法庭进行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裁判所会根据对子女权益的充分考虑以及公平兼顾女方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做出最终的判决。
此外,当在婚姻关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相应补偿时,另一方也必须予以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