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倘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同时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问题已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依照约定来进行财产分配处理。
若未曾签署过相关协议,则夫妻当事人有责任自行协商有关财产的处置事宜,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在对财产进行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即有过错的一方有可能面临较少的财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