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撤销权之行使未被当事人实施,则撤销权将自动失效。
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当有撤销事项成为当事人知晓或应知事实之日起的一年期限内,如未得到合理行使,则撤销权将正式消亡;
倘若该撤销权系在胁迫行为之后出现并持续一年以上的时间,当事人同样没有对此提出撤销,那么撤销权也将依法失效。
此外,国家法律的其他相关制度亦会对撤销权的效力产生影响。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