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进行伤残鉴定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如下:
首先是入院记录,其次为出院记录,再次是出院小结,接下来是病历本,之后是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受伤早期与康复后期的X光照片、CT扫描及诊断报告等,然后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伤残鉴定委托书(如果对于治疗尚未结束或者正在办理出院手续的受伤人员而言,由于需要通过调解方式提供鉴定级别而提前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况,则应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明确注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