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所能承担理赔责任的范畴,仅限于当遭受损害的学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投保方也即校方进行赔偿的实际经济损失。
具体而言,这些可理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监护人在照顾受伤学生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工费、对伤者提供护理所需支付的护理费用以及购置使用残疾辅助器具所需的相关支出、因受害学生人身意外而导致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丧葬费用以及对受害学生家属给予的死亡赔偿金、为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校方责任险,作为保险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投保人为学校,主要针对由于校方疏忽或过失行为引发的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及其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