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的法律赔偿准则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受害者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误工费就等于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除以每天、每月或每年的工作时间。
其次,如果受害者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但可以提供过去连续三年的平均收入数据来证明自身的财务状况,我们将采用同样的方法计算误工费。
最后,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但可以确定自身与同行业内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相接近的话,也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误工费的估算和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