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我们可能会考虑给予被告人缓刑判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能够获得缓刑判决。
要满足获得缓刑判决的条件,行为人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规定。
这些条件包括:
首先,行为人必须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其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较轻;
再次,行为人必须具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第四,行为人不能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只有当行为人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条件时,才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未满十八岁并且同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话,那么他们应该被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