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遗嘱人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则应当依据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式,对其遗留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该遗产须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依照法定的份额予以继承;
如若第一顺位无继承人存在,则需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按比例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