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无过错责任原则亦被称之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意指在因无过失而造成他人伤害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该伤害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种责任原则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方能成立:
首先,必须要有实际发生的损害事实;
其次,特定类型的侵权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性质;
此外,该特定类型的侵权行为还需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最后,行为人无需承担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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