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经济原因无法及时支付拘留15天后应缴纳的罚款,敬请您了解,公安机关将按照罚款金额的每日百分之三进行额外罚款,但额外罚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原罚款金额。
在依法实施额外罚款超过30日后,若经过多次催告,被处罚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那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向其所在地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