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嫌疑人首次被侦查机关进行问询或实施强制性措施的当日起,该犯罪嫌疑人便依法享有了雇佣辩护律师的权益;
而在整个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仅能聘用刑事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辩护人乃是接受被追究责任一方的委托,或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从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