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的主要类型如下:
(1)警示;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
(4)勒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5)暂时扣押或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和执照;
(6)行政拘留;
以及(7)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它形式的行政处罚等。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