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原则”,亦可称为“过失推定”,这一术语于侵权行为法范畴内具有特定含义。
具体而言,即当受害者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成功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时,倘若加害方未能以有效证据证明自身对于损害的产生毫无线索可寻,则可以从损害事实本身推断出被告在其引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之中确实存有过错。
并且,据此做出推论,加害方应对该等行为所导致的赔偿责任负责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