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并不一定等同于违反合约,只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便可认定为合法解约,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解除合同。
当合同中明确指明了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合同一方可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下,合同一方可依法行使单方面解除权。
此类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实现合同目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由合同当事人中任一方明确地表达出或通过其自身行为表现出将不会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意愿;
(3)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经过对方的催促之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可以被视为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若非以上列举的原因导致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