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失误和过失,导致公司法人需要负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款,任何以企业法人身份进行的业务活动,如果给相关方带来了经济方面的损害,那么这家企业法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是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只要他们以公司法人的名义从事了经营活动并给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企业法人都要对此负责。
同时,法定代表人也有可能因为独自或与他人共同侵犯了公司财产,从而面临民事侵权法律责任的追究。
此外,他们还可能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而遭到民事制裁,如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刑罚。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