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那么在子女正处在哺乳期阶段内,男方将无法向女方提出离婚;
然而,如果是由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判定确实需要审理男方的离婚诉求,则不受这个限制。
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共同意愿同意解除婚姻,应签订相应的书面离婚协议,然后由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