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中,若由于机动车辆行驶不当导致行人受伤的情况下,责任主体有义务承担并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依据由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收款收据来予以确认;
误工损失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水平进行合理评估;
交通费用,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计算;
护理费用以及住宿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