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无法明确财产所有权归属,那么主张拥有该部分财产权益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若经审理后,当事人未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则该类财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并且在处理这些财产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