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同时刻具备合法性,前提是其满足了合同成立之所需条件。
然而,如果该协议中的约定利率超出了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对此类内容将不予承认和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偿还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事先约定的利率若超过合同签订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不在本法规保护范围之内。
这里提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特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公布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