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涉及协议离婚的程序中,有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离婚协议书。
值得注意的是,仅签署了该协议而未前往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正式离婚手续的办理,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会得到理顺且解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承认并实行的离婚模式仅限于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选择协商离婚的夫妇,需共同赴往其中一方的常居户籍所在地机关,提交包括双方向户政中心开具的各自户口本、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明,以及之前达成的离婚协定等必要材料,从而完成正式的合同签订及婚姻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