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优先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予以清偿,若此举仍无法满足全部债务清偿需求,则双方需通过协商确定债务的具体分割方案,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交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在处理债务分割事宜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以夫妻共有财产为限进行偿还;
第二,尊重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愿;
第三,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第四,坚持男女平等并兼顾保护妇女权益,同时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