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父母所负之债并不必然会波及到他们的子女身上。
从法理角度来看,父亲及其儿子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父亲所背负的债务,是以其个人为主导与第三方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当面临财产传承问题时,有义务去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尚未履行的税赋责任及债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清偿这些债务所需承担的数额应以被继承人真实且合法拥有的遗产价值为上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