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借贷)是否应计利息的问题,答案取决于相关各方是否已经达成了关于利息的约定。
针对公民之间私人的借款行为,若未进行利息约定的,则无需支付利息;
反之,当双方达成了利息约定时,只要不超过年利率的24%,该利率范围内的部分将受到法律保护,但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将得不到法律支持。
在涉及借款纠纷的情况下,若争议方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么在案件受理之后的六个月内,法院将会做出判决;
而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么在案件受理之后的三个月内,法院便会做出判决。
判决生效之后,若借款人仍然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即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提醒各位,不建议主动提出执行申请,因为法院并不会自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
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若借款人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他/她将需要承担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无论当事人之前是否已就利息问题达成过约定)。
另外,如果借款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来偿还借款,那么不仅借款利息无法得到保障,甚至连借款本金都可能无法收回。
这是借款人必须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以及诉讼风险。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