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任意恶意行为者试图通过抢注商标的方式,则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注册商标被依法判定失效,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等诸多严重后果。
此外,如若某商标已先行投入实际使用,但却未能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这就使得其在被抢注之后,原本可广泛应用的使用范围遭到了极为严重的限制,仅能在原有领域及规模内继续使用,而无法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
尽管在此条件下,对与其相似或相同的注册商标仍享有在先使用权利,然而请注意,这种在先使用权却是受限的,且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未经注册的商标使用者额外添加适当的区分性标识。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